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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竣工結算超支糾紛:法律框架下的合規處理路徑
時間:2025-10-14 09:37:21 來源: 作者:
工程竣工結算超支糾紛:法律框架下的合規處理路徑
在建設工程領域,竣工結算金額超出合同約定是常見糾紛類型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最新司法解釋及《民法典》合同編相關規定,此類爭議涉及合同效力認定、價款調整規則、證據固定等多重法律問題。本文結合典型案例與司法實踐,系統梳理超支結算的合規處理路徑。
一、合同優先原則:以約定為處理基準
1. 固定總價合同的例外情形
若合同采用固定總價模式,原則上不得調整結算金額。但存在兩類例外:
設計變更:根據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GF-2017-0201第10.1條,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設計變更,承包人有權主張調整價款。需提供變更指令、設計圖紙修改記錄等證據。
工程量清單誤差:若招標工程量清單存在漏項或數量偏差超過15%,參照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》(GB50500-2013)第9.3條,可按實際完成量調整。
2. 可調價合同的調整規則
合同約定采用動態計價模式(如材料價格波動超過5%時調整)的,需嚴格遵循以下程序:
材料調差:提供采購合同、發票及價格指數證明,按合同約定公式計算差價。
人工費調整:依據省級住建部門發布的人工成本信息,結合實際用工記錄主張。
案例分析:
某商業綜合體項目,合同約定混凝土價格按信息價波動±3%內不調。施工期間市場價上漲8%,承包人提交采購合同及付款憑證,法院最終支持調增價款127萬元。
二、超支原因的司法審查要點
1. 合理超支的認定標準
法院審查重點包括:
變更程序合法性:設計變更是否經發包人書面確認,是否辦理簽證手續。
不可抗力影響:如極端天氣導致工期延長,需提供氣象部門證明及搶工記錄。
政策調整因素:環保停工令等行政命令,需提供政府文件及停工日志。
2. 不合理超支的責任承擔
承包人需對以下情形承擔舉證責任:
擅自變更施工方案:如未經批準使用高標號水泥,導致成本增加。
管理失誤:材料浪費、返工等管理問題,需提供監理日志及損失計算表。
轉包分包:若存在違法分包,根據《民法典》第791條,發包人有權拒付相應款項。
典型判例:
某住宅項目,承包人主張因地質條件復雜增加支護費用,但無法提供地勘報告與變更簽證。法院認定其未履行通知義務,駁回調價請求。
三、糾紛解決機制與證據固定
1. 協商與調解程序
建議優先通過以下方式解決:
第三方造價咨詢:委托具備甲級資質的造價機構出具審核報告。
行業協會調解:向省級建筑業協會申請專業調解,調解協議可申請司法確認。
2. 訴訟與仲裁的證據要求
起訴需準備以下核心證據:
合同文件:包括招標文件、中標通知書、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。
過程證據:變更簽證、會議紀要、付款申請單等。
鑒定意見:對爭議工程量申請司法鑒定,需在舉證期限內提出。
3. 訴訟時效保護
根據《民法典》第188條,訴訟時效自知道權利受損之日起3年,最長不超過20年。建議:
定期催告:每半年發送書面催款函,保留郵寄憑證。
中斷事由固定:如協商記錄、調解申請等,可中斷時效重新計算。
四、風險防范與合規建議
1. 合同簽訂階段
明確價款調整觸發條件(如材料波動幅度、變更簽證流程)。
約定爭議解決方式(訴訟/仲裁)及管轄地。
設置質量保證金條款,預留5%工程款作為質保金。
2. 施工過程管理
建立變更簽證臺賬,要求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。
定期報送進度款申請,保留送達回執。
對關鍵工序留存影像資料,防范舉證不能風險。
3. 結算階段操作
編制完整結算書,附計算依據及政策文件。
督促發包人限期審核,逾期未答復視為認可(需合同明確約定)。
對爭議項單獨列明,避免整體結算被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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