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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時彩禮錢是否可以分割?離婚后起訴彩禮返還,如何確定舉證責任?
時間:2024-01-16 15:50:28 來源: 作者:
一、離婚時彩禮錢是否可以分割?
在中國的婚姻法律體系中,結婚彩禮錢是一個古老且重要的傳統習俗。然而,當婚姻走到盡頭,面臨離婚的境地時,彩禮錢的處理就成了一個復雜的問題。離婚時,彩禮錢是否可以分割,以及如何分割,是許多夫妻關心的問題。
首先,我們需要理解彩禮在婚姻中的意義和價值。在中國的傳統中,彩禮不僅是新人喜結連理的證明,也是對女方家庭的尊重和祝福。因此,彩禮在很多時候被視為一種贈與,而不是婚姻財產的直接部分。這就意味著,彩禮在離婚時并不直接參與財產分割。
然而,彩禮并非完全與離婚財產分割無關。如果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,或者夫妻之間有關于彩禮的特殊約定,那么彩禮就可能成為財產分割的一部分。例如,如果男方婚前支付的彩禮在婚后被用于購買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,那么這些物品可能會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
此外,中國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明確規定了夫妻財產的歸屬。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參與分割,但有特殊約定的除外。夫妻共同財產則需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。如果協商不成,法院將根據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。
總的來說,離婚時彩禮錢的處理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。如果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,或者有特殊的約定,那么彩禮可能會參與財產分割。但如果是個人財產,則一般不參與分割。
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:
(一)一方的婚前財產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;
(三)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;
(四)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。
二、離婚后起訴主張彩禮怎么確定舉證責任
在離婚后,如果一方想要主張彩禮的返還,需要承擔一定的舉證責任。首先,當事人需要對自己提出的主張進行證明,這包括提供相關的證據和證人證言等。如果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證據,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,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。
在確定舉證責任時,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地、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。對于彩禮的認定和返還,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和處理。在訂立婚約的階段,雖然婚約被視為一種契約,但是并不認為它是一種契約之債。因此,當一方不履行婚約時,另一方不能提起履行婚約之訴,也不能追究違約責任。
在離婚案件中,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,以盡可能地解決夫妻之間的矛盾和糾紛。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,調解無效的,人民法院應當準予離婚。在具體情況下,如果存在重婚、與他人同居、實施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、有賭博、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、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,人民法院也應當準予離婚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蹤,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,人民法院應當準予離婚。此外,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,雙方又分居滿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,人民法院也應當準予離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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